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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2000年、60年和30年

(2013年7月21日下午 柏林禅寺文殊阁)

圣凯法师

明杰法师:我很荣幸地为大家介绍圣凯法师。他早年求学于中国佛学院,在本科班、硕士班就学,之后在南京大学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来在清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法师现在是清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执行副所长。第五届生活禅夏令营时,净慧老和尚曾经要求中国佛学院的传印长老推荐法师作为我们夏令营的授课老师,传印长老就推荐了圣凯法师,那时圣凯法师刚刚从中国佛学院本科毕业,由此可见传印长老对法师的器重。从那以后,法师就跟我们的生活禅夏令营结下了不解之缘。

本届夏令营是生活禅夏令营开办二十周年,期间将有一次非常隆重、具有历史意义的纪念大会。因为圣凯法师要在两天后去韩国参加学术会议,然后转到美国、加拿大等国参加一些学术活动,所以无法参加纪念大会。但是,法师仍然来夏令营做讲座,对生活禅夏令营的支持这样不遗余力,令我们非常感动。法师今天所做的讲座的题目是《中国佛教2000年、60年和30年》,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迎圣凯法师。(众鼓掌)

圣凯法师:明海大和尚、各位法师、诸位营员,1997年,我就开始来这里讲课,那时候我年龄很小,跟大家一样的小,明海法师主持讲座。今天,跟大家分享的题目叫《中国佛教2000年、60年和30年》,我们要在两个小时之内呈现两千年的中国佛教图景。《中国佛教2000年、60年和30年》包含了三大问题:第一、什么是佛教?第二、什么是佛教的中国化?第三、佛教在中国的变化。

一、什么是佛教?

首先,我们必须对佛法、佛教、佛学等名词进行清晰地辨别,才能明白佛教中国化等核心问题。什么是佛法?“法”有两种意思:一、代表一切事物,二、指宇宙人生的规律与真理。佛陀是宇宙人生真理、规律的发现者。从佛教与基督教信仰来说,佛跟上帝有两个相同点:一、二者都是全知者,他们都是无所不知的智者;二、都是全善者,佛教与基督教都会强调道德的来源都是依照佛或上帝。但是,佛是有所不能,上帝是无所不能。因为佛陀是宇宙人生真理的发现者,他发现真理而且还遵循真理,才是真正伟大的智者。从基督教的信仰来说,宇宙人生是上帝所创造的,上帝就可以无所不能。

佛法的“法”从真理而言,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三大特点。一、本然性,事物的真理本来如此,所以真理只能用“发现”,而不是“创造”。二、安定性,真理是没有变化的,佛法是不会发展的。因为法是真理,真理就不应该有变化,不能够说佛陀在两千多年前发现的真理,到今天就不对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佛陀的觉悟就不是究竟的。三、普遍性,佛陀所发现的真理在宇宙是普遍的,佛法的传播与接受超越一切时间与空间,当然佛教的表现形态各有差异。

法性、法住、法界都是真理的代名词,佛陀在觉悟生命的过程中,必须为众生说法,必须对自己所证悟的法有新的诠释,这即是应机说法、方便施设。因此,大小乘的出现,并非是“法”有变化,而是众生根机造成“法”的施设出现新的变化。所以,佛法是不发展的,如果佛法有发展变化,那就意味着佛陀的觉悟是不究竟的。而有关“法”的教化是发展变化,因为众生根机有差别。

整个佛法的核心是什么呢?就是苦、集、灭、道四谛,大小乘佛法都是依四谛而展开,即是佛陀所开示的真理、修行与解脱,即是真理观、修道论与解脱论。四谛的核心是“苦”,即是苦的生起与灭去、苦的生起即是苦谛、集谛,探讨宇宙的现象跟产生;苦的灭去是灭谛和道谛,探讨佛法的解脱论、修道论。

苦谛即是“存在即痛苦”。苦就是存在自身受到“他者”的障碍,这种依赖的障碍就是“苦”。树依赖于水分、土壤、空气等条件,反过来说,水分、土壤、空气就对这棵树造成障碍。所有事物的存在由各种条件组成,这些条件又对事物造成障碍的关系;这种障碍的关系,表明所有的事物的存在都不是自由的;这种不自由的关系,就是痛苦。所以,佛说:“一切皆苦”,就是“存在即是痛苦”。

生命存在的真实即是缘起论。缘起说明事物的存在有三个特点:一、相关的因待性,所有的事物都存在于这种自他的对待里面;二、序列的必然性,对待性里面有规律,世间最大的规律就是因果的必然性。从佛法看偶然性,首先,智慧无法到达这个必然性,所以就理解为偶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不充分呈现方式。三、自性的空寂性,因为事物的存在受到条件的规定与依赖,事物无法自我规定,离开了条件事物将不存在,这种无法自我规定性即是空。所谓四大皆空,就是身体由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组成,所以身体是空的。

因此,缘起思想三大定理与实践:(1)世间都是关系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在人生的实践上,无论做什么,都要考虑到别人的存在。(2)世间只有必然性,没有偶然性。在人生的实践上,无论做什么,都别忘了“因果”的存在。(3)世间都是变化的,无法控制的;在人生观的实践上,无论做什么,都别忘了“改变自己”。因为无法控制别人,最能够控制的就是我们自身,改变自己是佛教修行的核心任务。

另外,缘起实践的次第有四重:(1)创造因缘,创造意味着主体的自由,创造因缘是人作为自由主体的最好活动;(2)接受因缘,事物的变化有生、住、异、灭四大过程,所以在“住”阶段要接受因缘;(3)珍惜因缘,能够珍惜眼前的因缘变化;(4)随顺因缘,在“灭”阶段能够观照事物的无常、无我,静观因缘的变化。

集谛即是“存在决定心理”。从佛法上讲,最根本的心理活动就是“无明”,而无明的规定则为“无始”。“无明”就是不明白存在的自他依存结构,故为“结构性烦恼”。所以,无明不需要“开始”,因为存在自身即是其“开始”,故存在决定心理。

道谛即是灭苦的修行道路。佛法的修行纲要就是戒、定、慧三学,修行即是人的生活方式,有三点:

(1)戒是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戒是自由而不是束缚,因为所有的自由皆是依赖于“他”,戒即是对“他”的尊重,给“他”自由,主体的“自己”才能获得自由。同时,主体能够实现自我约束,表示主体意义上的自由。所以,戒是用一种自动、自愿的方式去呈现道德的生活,从而实现自他关系上的自由。

(2)定是过一种宁静的生活。定不仅是心的专注、清明、绵密,其外相便是宁静的生活,充满着淡定与从容。

(3)慧是过一种灵性的生活。智慧来源于反思。一个有反思精神的人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因为他会不断地自己反省自己的生命,反思自己的生活,乃至于反思人类的存在。
灭谛即是解脱。解脱就是追求自由,断除烦恼的束缚,实现了主体的全部意义,呈现了主体的自由。从效果来说,能够摆脱了情感束缚的自由,摆脱了因无知而加诸于自己身上的忧虑的自由,以及最终摆脱了生死轮回的自由。

但是,主体的自由仍然离不开自他关系。一盏灯最大的意义,不是点亮自己黑暗的空间,而是点亮别人的灯。因为这盏灯如果只是点亮自己黑暗的空间,它随时会灭掉。如果一盏灯点亮别人的一盏灯,那么灯灯相传,它永远不会熄灭。所以儒家讲立功、立德、立言是三不朽。所以生命的意义,实际上是要把生命给别人,在别人的身上发现生命的最大意义,而这些都是一种自由的表达方式。

何谓佛教?这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但是,其核心是佛、法、僧三宝,即信仰、思想、制度等三大要素。所以,佛教是依佛、法、僧三宝为核心与根本而建立的既成宗教,包括释迦以来的教义教理,宗教修行解脱之道,还有共同的宗教信念与生活方式,以及在世界各国各地逐渐形成的宗教文化。如苹果一样,苹果核是佛教的核心——信仰、思想、制度,苹果肉是佛教与社会,苹果皮是佛教与文化。

“佛”指佛教创立者释迦牟尼佛,从佛陀的本生故事逐渐引申出佛陀观、佛身观乃至菩萨信仰、净土信仰,而且引发出佛教信仰的礼仪制度、艺术等;“法”即以四圣谛为核心而衍出的教义思想;“僧”是指信仰、弘扬、实践佛教思想的僧众,同时亦包括信仰佛教的居士团体,依“僧”而有戒律、清规制度及后来中国佛教的罗汉信仰、祖师信仰等。

佛教信仰的内涵包含四个方面:一、信佛,相信诸佛菩萨的真实存在。寺院常常流传一句话:“信佛一年,佛在心中;信佛两年,佛在大殿;信佛三年,佛在西天。”这句话说明你的信仰越来越淡薄,反过来说,信仰越来越融入主体的生活与生命中。二、信法,就是相信而且接受佛所说的宇宙人生的真理。有些人认为,世界上不存在一种绝对的真理,只存在相对真理;或者说世界上不存在真理,只存在一种追求真理的道路。但是,从逻辑来说,必须先存在真理,才有追求真理的道路。所以,佛陀在菩提树下的觉悟,他作为一个真理的发现者,然后将所觉悟到的真理告诉众生。所以,信法就是要接受佛陀的教化,相信佛陀所说的真理——相信因果、缘起;而且能够去实践佛法,证入佛所说的真理。三、信僧,“僧”作为佛教制度性的存在,是佛教神圣性的呈现,是佛教现实形态的存在。信僧就是要相信或者愿意去亲近三宝,护持佛教。四、自信,相信自己的生命,而且相信自己有能力去成就如佛陀一样的觉悟的生命。所以,禅宗常说“你就是佛”,这不仅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信仰的力量。

佛教信仰的特点有三个:一、自内证性。佛教信仰是生命意义的自我证明的方式,所以它是自内证的,无法依外在的“他者”去证明。二、包容性。佛教能够包容其他宗教,用判教的方法,如人天乘将儒、道等文明含摄进来,从而结束宗教之间的对抗。三、圆融性,即圆融于世间,以超越性去消除世间的对待。《法华经》说:“一切资生产业不违实相”,就是以出世心做入世的事业。

华人宗教社会学家杨庆堃教授提出宗教有两种:一、制度型宗教,二、扩散型宗教。如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有神职人员、组织、制度等,故为制度型宗教;而民间信仰的呈现则为零乱,没有固定的神职人员与严格的制度,故为扩散型宗教。

在制度型宗教里面,佛教的制度有三大意义:(1)保证组织的作用,僧伽系统代表佛教正法存在于这个世间,是佛教的主体;(2)发挥教化的功能,佛教组织的存在其意义在于弘法度众生,让更多的人进入佛教;(3)实现个人解脱的保障,通过这个制度的保障,个体主体的生命追求就能实现。

佛教制度的存在,代表着一种觉悟、清净、和合的生活方式。其组织关系分为四种:(1)僧伽关系,就是佛教内部关系,以六和合为标准;(2)僧俗关系,就是僧团与护法的关系,其本质是平等关系,如果有僧没有俗,僧就无法存在;(3)政教关系,印度佛教是宗教超越政治,中国佛教强调“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最好的政教关系是不即不离;(4)社会关系,最好的社会关系就是慈善事业,慈善是宗教社会功能最好的呈现。

二、什么是佛教中国化?

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不仅为中国人带来全新的精神世界,更将全新的生活方式移植入中国人的生活世界中,丰富了中国人的生活内涵;同时,为中国社会提供全新的动力与影响力,影响着中国人的政治、经济、慈善公益、社会生活等;最后,儒家、道教作为中国人社会生活的“背景”,也是佛教发展的“背景”,三者之间形成密切的互动关系,冲突、沟通、接受、融合,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共同为中国人的思考与行为提供资源。

探讨中国佛教,必须以中国固有的信仰、思想、制度、社会生活、文化心理为“背景”,探讨佛教在中国的“转化”、佛教与中国社会、佛教与中国文化等思想议题,即所谓“中国化”的问题。很多学人将“佛教在中国”与“中国的佛教”割裂开,各自强调其主体性,如吕澂先生反对中国佛学是印度佛学的“移植”,而提倡“嫁接论”:“中国佛学是印度佛学的“嫁接”,所以中国佛学的根子在中国而不在印度”。牟宗三先生在《佛性与般若》一书中强调:“佛教并未中国化而有所变质,只是中国人讲纯粹的佛教,直称经论义理而发展,发展至圆满之境界。若谓有不同于印度原有者,那是因为印度原有者如空有两宗并不是佛教经论义理之最后阶段。这不同是继续发展的不同,不是对立的不同。”
牟宗三先生的立场,可谓与吕澂先生完全不同,强调中国佛学是印度佛学的“继续发展”,这是“移植论”的观点。我们必须注意到,二人所关心对象只是佛教思想——“法”,而与佛教的信仰、制度无关。

20世纪中叶,西方汉学家在中国佛教研究方面出现了“同化论”与“转化论”。如荷兰汉学家许理和(Erik Zürcher)的名著《佛教征服中国:佛教在中国中古早期的传播与适应》,1998年刚在中国译出后,因为书名取消了副标题,从而引起一场“佛教征服中国”还是“中国征服中国”的讨论。但是,我们发现许理和“Conquest”的本意是指佛教在中国传播与调整过程中“克服”了种种困难得到发展而言,并无汉字“征服”的意思——一种主体性的改变。

总而言之,佛教在中国生根、发展,在思想上要与中国固有的儒家、道教文化兼容,在信仰上要与“礼”文化融合,在制度上必须获得王权的接纳,在传播上必须得到社会的包容与护持,在经济上则要有蓬勃的经济发展作为支撑,从汉魏两晋南北朝至唐宋之间,使佛教成功地完成了中国化的历程。

1、佛教中国化的经济基础

中国是大陆国家,中华民族只有以农业为生。甚至今天中国人口中从事农业的估计也占百分之七十到八十。在农业国家中,土地是财富的根本基础。所以贯串在中国历史中,社会、经济的思想和政策的中心总是围绕着土地的利用和分配。

但是在律典中,明文规定比丘不得掘地,如《四分僧戒本》中说:“若比丘自手掘地、教人掘者,波逸提。”晋唐时期寺院,从禁止农耕作务到自耕自种、请佃客,形成了佛图户、白徒、净人等寺领人口,然后到形成“不作不食”农禅并重的禅林清规。 允许僧尼从事农耕作务,首先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不杀生戒的问题;二、修道坐禅与农耕的关系,这是困扰佛教徒生活的基本问题。农耕作务犯不杀生戒,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在《古宿尊语录》,对于戒律违犯问题,百丈作了如下的说明:

问:斩草伐木,掘池垦土,为有罪报相否?师云:不得定言有罪,亦不得定言无罪。有罪无罪,事在当人。若贪染一切有无等法,有取舍心在,透三句不过,此人定言有罪;若透三句外,心如虚空,亦莫作虚空想,此人定言无罪。

至于,修道与作务的矛盾问题,元代明本《幻住庵清规》中说:公界普请,事无轻重,均力为之,不可执坐守静,拗众不赴。但于作务中,不可讥呵戏笑,夸俊逞能,但心存道念,身顺众缘,事毕归堂,静默如故,动静二相,当体超然,虽终日为而未尝为也。

中国佛教界通过菩萨戒的精神与大乘般若思想,最终解决了印度戒律与中国现实的矛盾。

2、佛教中国化的社会基础

因为土地的不可移动,中国建立了全世界最复杂和最好的家族制度。家庭伦理成为儒家伦理的根本,孝是伦理道德的核心。南北朝至隋唐时代的三教论争,“孝”等伦理是佛教面临中华文化的最大问题,因此《三破论》、夷夏之争等便纷至沓来。因此,佛教不断“转化”与“调适”自己的理论与立场,强调佛教的许多经典亦重视孝道,甚至创作各种“伪经”等,而且强调佛教的“孝”是高于儒家的“孝”,因为儒家的“孝”只局限于一个家庭。

同时,传统家族制度大大影响了禅宗谱系的建构,从而带来“正统性”的问题。但是,禅宗谱系又反过来影响了儒家的“道统”。

3、佛教中国化的政治基础:封建中央集权制和礼制

在印度,宗教超越于政治。但是,中国自从秦始皇以来建立了强有力的大一统国家制度,“君权神授”的观念与“沙门不敬王者”的纠缠成为中国佛教政教的主轴,但是道安“不依国主,法事难立”成为后来僧伽处理政教关系的准则;于是,僧伽难以独立在王权政治之外,僧官制度、戒牒、度牒等的产生,这是中国佛教在制度层面的重要特色。

无论是家庭生活、社会生活,还是宗教生活、政治生活,“礼”都是其核心内涵。所以,在中央集权制和礼制为背景,中国佛教在唐中期建立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禅宗清规制度。禅宗清规是以佛教戒律为思想渊源并对佛教戒律起重要补充作用的禅宗僧团制度,对于禅宗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和制度保障。

同时,在宗教生活,中国佛教出现了丰富多彩的忏仪制度,成为中国佛教最具体的体现。如刘宋时代慧通反驳道士顾欢的《夷夏论》中说:“若乃烟香夕台,韵法晨宫,礼拜忏悔,祈请无辍,上逮历劫亲属,下至一切苍生。若斯孝慈之弘大,非愚瞽之测也。”佛教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在无意识对抗中国“礼”的过程中,逐渐地被融化了,于是产生忏法等佛教礼仪。

4、佛教中国化的哲学基础:入世即出世

中国哲学强调“即入世又出世”,即高明道中庸、“内圣外王”等皆是中国思想的最高境界。同时,《周易》、道家在“道”、“自然”、“无为”等本体论观念上对中国佛教给予了重要影响,从格义到后来的天台、华严、禅等宗派的思维模式中皆可以看到“道”的本体思维。

因此,佛教的中国化是信仰、思想、制度三大层面的中国化:信仰层面的中国化,以传统宗法性宗教为标准,完成于南北朝末年,以梁武帝时期《梁皇忏》产生为基础,以智顗创立天台忏法为标志;思想层面的中国化,以周易老庄思想为标准,以讲经注经为方法,南北朝佛教学派为基础,以隋唐宗派佛教为标志;制度层面的中国化,以儒家伦理、“礼”文化为标准,以四分律宗形成为基础,以唐宋时期清规的形成为标志。 

三、解放后中国佛教的发展

1、1949年-1979年的中国佛教

1950年6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土地改革法》规定:“征收祠堂、庙宇、寺院、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因此,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庙宇寺院日产锐减。在此情形下,僧侣道士便纷纷走出庙门,或回家务农,或参加其他生产劳动。僧尼道士数量锐减,导致了寺庙道院的衰败。但是,涉及少数民族地区土地改革,党和国家明确要求,藏族、蒙古族、土族等的藏传佛教寺庙的土地,一律不予征收,亦不接受寺方献地。西北伊斯兰教清真寺及拱北、道堂土地等不实行土改。同时特别强调少数民族地区与宗教有关的问题,必须实行报告制度。

土地改革使中国佛教2000年以来的赖以生存的经济模式一下子崩溃,当时巨赞法师(1908-1984)提出“生产化”和“学术化”,以适应当时的社会主义改造。

紧接着而来,是“文革”十年的浩劫,对中国佛教造成严重的影响。其影响体现在三点:1、严重摧毁了中国佛教的社会基础,2、解构了佛教信仰的心理基础,3、造成中国佛教彻底的“断层”。

2、1979年以后中国佛教的重建恢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佛教获得重生与恢复的机会,年轻一代僧侣获得培养,寺院开放,佛像重光,中国佛教获得新的历史机遇。如2011正月初一,至雍和宫烧香人数刷新了历史记录,达到6.6万人。

《瞭望东方周刊》在2007年第6期,刊登了其中部分调查结果:在年龄为16周岁以上的中国人里,具有宗教信仰的人数为31.4%。如果按照目前的人口比例来推算,中国具有宗教信仰的人口约3亿。而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五大宗教的信仰者人数,占有中国信教人数的67.4%。其中佛教、道教和对龙王以及财神等传说的崇拜者等有2亿,占了所有信教人数的66.1%。天主教信仰者有1600万,基督教信仰者有4000万(占所有信教人数的12%)。

2010年7月26-27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的“中国宗教的现状与走向:第七届宗教社会科学年会”上,美国普度大学“中国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的研究者们公布了他们的最新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基于中国零点研究咨询公司在2007年所做的“中国人精神生活调查(CSLS)”。零点研究咨询公司是一家拥有较高国际声誉的社会调查公司,该调查按照严格抽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了16-75岁之间的7021个调查样本进行面对面的入户问卷调查,问卷中涉及了当代中国最为重要的信仰与宗教关系。

85%的中国人有某些宗教信仰或某些宗教信仰活动的实践,只有15%的中国人是真正的无神论者。在报告中,真正的无神论者指的是明确认同自己是无神论者,并且不信仰任何宗教和超自然事物,不参与任何宗教和民俗活动的人,这一概念的界定是比较严格的。虽然有58%的人声称自己不信仰任何宗教或任何神、鬼、佛等,但其中有44%的人在以往的12个月中曾有过某种形式的宗教实践,如去教堂、祈祷、烧香、在家中供神像或祖先牌位、戴符、看风水、算命等活动;有49%的人具有某种宗教信仰,如相信灵魂转世、天堂、地狱或超自然力量。此外,数据说明,真正的无神论者只有总人口的15%左右。

报告的数据表明,在中国已经有两千年历史的佛教在最近30年来发展最为迅速。有18%的人自我认同为佛教信仰者,这就意味着中国有1.85亿的佛教信仰者。同时,在自称是非佛教信仰者的人中,有31%的人至少有一种佛教信仰或参与过一种佛教实践活动。即使在党员中,也有12%的人自我认同为佛教信仰者。但是,在这些佛教信徒中,只有1.7%的人是“三皈依”的信徒,也就是说只有1730万是正式皈依的佛教信仰者。

报告指出,虽然有多达1.73亿的人曾有过某种道教的实践活动,但真正自我认同为道教信仰者的只有1200万。

1997年发表的《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根据这份文件,“中国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出家僧尼约20万人,其中藏语系佛教的喇嘛、尼姑约12万人,活佛1700余人,寺院3000余座;巴利语系佛教的比丘、长老近万人”。换言之,汉传佛教的僧尼人数约在7万人左右。下面表格能够说明近现代汉传佛教僧尼人数的变化。

根据美国学者维慈的统计,从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至1950年的三十八年间,尽管局势动荡、战火连绵,但中国佛教徒先后成立了至少71所佛学院,培养了7500名学员。

2010年11月,湛如法师在中佛协第八届理事会佛教教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讲话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三大语系佛教院校共有50余所。其中汉语系高级佛学院1所,中级佛学院27所,初级佛学院17所;藏语系高级佛学院1所,中级佛学院4所;巴利语系中级佛学院4所。

虽然近30年来,大陆佛教有所恢复,但是仍然与解放前有较大的差距。大陆佛教的恢复与发展,需要四众弟子共同努力,正信、正见、正愿、正行,才能获得最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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