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是佛教最特殊的内容。其他的神教,或者唯信上帝(如犹太教及回教等),或者信仰圣父圣子圣灵(如基督教),或者加上圣母的崇拜(如天主教)。佛教,因为是无神论的宗教,所以不把佛陀当做神道来崇拜,也不以为佛是独一无二的,更不以为佛陀能够创造万物或赦免人类的罪恶。佛教看佛陀,如同学生看老师,老师能教导学生,能使学生改变气质、充实知能、修养身心,却不能代为学习,也不能代替升学。
因此,佛教的信仰是纯理性的,也是纯伦理的。佛教对于佛陀的崇拜,相同于子女对于父母的孝敬,是出于报恩的情怀。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决不会是为了避祸致福而崇拜佛陀,佛陀的愿力虽能藉著祈祷的心力感应而产生神迹,但那主要的还是祈祷者自己,如果是自己的定业现前,纵然祈祷,佛陀也是无能相助。若能依照佛所说的正法而行──如布施、持戒、忍辱、努力、修定、习慧等的行为,便可以改变往昔的业力,或者重罪轻报,或者轻罪消除──因为业力的现行受报,也像种子的发芽生长,需靠助缘的促成,同样一粒种子,遇到阳光、空气、水、土、肥料、以及人工的培植,必然长得快长得大,相反地,如果缺少这些助缘,乃至没有这些助缘,种子便会长得缓慢减弱乃至根本不能发芽了。佛教看善恶因果的造作与受报,也同这个道理一样。所以佛陀的崇高伟大,不是由于造物与赦罪(根本无人可赦他人之罪──一神教的赦罪观念,是由神权独裁的混合产物),而是由于佛所亲证的解脱之法,并且将此解脱之法说了出来,供给大家去如法修行,修行之后,便可解脱,乃至可跟佛陀一样,使得大家都能成佛。
因此,佛教徒们,往往不愿自称为佛教徒,宁可自称为三宝弟子。因为,佛教的发明者虽是佛陀,佛教所重视的,与其说是佛,倒不如说是法;佛不能代人解脱,法能够使人自行解脱。崇拜佛陀,是为崇拜佛陀修证说法的恩德,佛陀经过三大无数劫的长期修行菩萨道的结果,亲证了解脱之法,亲证之后,便毫不保留地给我们奉献了出来,所以,这一恩德的崇高伟大,要比世间一切恩德的总和更加崇高伟大到千百万倍──何止千百万倍?简直是无法比喻也不可思议。
但是,佛法的流布,必须仰赖佛的干部,那就是僧。僧有菩萨僧(如文殊、弥勒、观音、地藏等),有声闻僧(如舍利弗、目犍连、大迦叶等的罗汉),有凡夫僧(如一切持戒清净自修正法并能说法度众的比丘及比丘尼)。由于僧能把佛陀的正觉解脱之法,传流传布传授给了我们,为了法的理由,所以僧的恩德也是无量。
弘扬佛法,不限出家人,在家的佛子同样可以。住持佛法,则非出家的佛子不可。所谓住持佛法,是指代表佛法、象征佛法、并守持佛法而住于世间的意思。比如一般人同样见到一个佛弟子,见到出家的,就会连想到佛教,见到在家的,就不会产生佛教的印象(除非自行表白,但也不能逢人便说自己是佛教徒的)。
所以,佛法的发明是佛陀,佛教的重心是正法,佛教的住世是僧众。正因如此,佛教尊称佛法僧为三宝,主要的是有离苦得乐的法宝,法宝是由佛陀所证所说,由僧能持能传,所以也都称之为宝。佛陀在世,佛教以佛陀为皈依的中心,佛陀灭后,佛教则以僧团为皈依的中心;皈依三宝,是为要学法宝,要学法宝,需由僧宝作良导──包括思想的传授及行为的影响。所以佛陀灭后的佛教,供养三宝的物件,乃是偏重于僧宝。又因为佛教主张“依法不依人”的缘故,特别重视正法的流布与皈依,僧人的生活行为是他们个人的事,只要他们的见解正确,能够开演佛法,纵然破了禁戒,仍该接受俗人的恭敬供养──这是伦理的要求,好像一般所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 ”;又像小学的老师未必受过大学的教育,大学毕业的人,总不能否认小学时代的老师。
因此,对于一个正信的佛教徒来说,崇拜佛宝是由于法宝的理由,又为了法宝的信受,所以要崇拜僧宝。崇拜菩萨,也是敬僧的一种。对于圣僧大菩萨及阿罗汉,固然要恭敬供养,对于凡夫僧的持戒而能说法者,也要恭敬供养,乃至不持净戒但有正见能说正法的出家人,也要恭敬供养(要紧的是要有正见能说正法)。事实上,在去佛世已远的时代之中,圣僧很难遇到,敬僧的物件,当是凡夫的比丘比丘尼众,经中也说供养凡夫僧与供养圣僧无异,同有不可思议的无量功德。
佛教的高明博大,三宝两字即可概括无遗,所以信仰佛教,即是信仰三宝。对于僧宝的信仰,在佛陀时代,乃至迄今的泰缅锡兰等国,根本视为当然的事。但在中国的佛教,敬僧的观念,始终未能形成普遍的风气;由于僧尼素质良莠不齐,一般所敬的出家人,仅是少数的高僧而已。上焉者是恭敬高僧的德学,下焉者是把高僧当做神道来盲目崇拜。正由于高僧信仰的风气,也促成了一些劣僧的虚伪作怪,以期博得低级的神道式的崇拜。这些都是亟待修正的观念,作为一个正信的佛教徒,他是不会如此的。
注二:易经观卦之疏云:“微妙无方,理不可知,目不可见,不知所以然而然,谓之神道。”经观卦云:“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惑,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