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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居快乐》第四篇 找到幸福的起点

什么都不求

圣严法师著 主持人:高阳

什么都不求

在人的一生之中,所要追求的东西太多了:没有钱的时候求财,没有名的时候求名,没有地位的时候求地位,没有孩子的人求子嗣:还没有结婚的人,就希望求得美娇娘或如意郎君。此外,世界上还有很多宗教、神明,专门标榜“有求必应”,当有人觉得内心不平安,就会抽签问卜、祈愿平安,这也是一种祈求。如此看来,一无所求的人其实很少。

在这些祈求之中,有些合理、有些不合理。有些人求人、求神,当然也有求佛菩萨的,但都不一定想求就可以求得到。如果是合理的追求当然不为过,例如,健康、长寿、平安、学问、功名等,都是人人想要的,并没有什么不好,如果能够如愿以偿,当然很欢喜。但是,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事事都如你所愿,有些过分的奢求根本不可能实现,只会带来痛苦。例如,有些年纪很大的人生了重病,或是已经患了不治之症,还祈求神明保佑自己不会死,这种虚妄的执着与期待,就是痛苦的根源。所以,很多人都饱受求而不得的痛苦,也就是佛法所说的“八苦”之一:求不得苦。

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人要什么、有什么,好像能够呼风唤雨、操控自己的命运。其实,这是因为有时势、环境的配合,才能刚好让他得心应手、样样都如他的意。但一个人不可能永远都这么好运,好运气不一定总是跟着他,一旦倒霉的时候,也会样样都落空,一样非常痛苦。

所以,想要化解“求不得”所带来的痛苦,首先还是要分清楚什么是合理的需求。“求”有时是一种需要,有时则是一种欲望,而欲望并不等于需要。例如,有些人在台湾已经拥有一栋房子,却仍希望在香港、美国、大陆再各拥有一栋,这就不是“需要”,而是“欲望”了。像这样过分的欲望,就算短期之内能够满足,却不可能长久维持。当所求落空时,不免带来失望与痛苦。

可是,即使是合理的需要,有时也不一定能够如愿以偿,因为,“求”还能分成“为己求”与“为人求”两个层次。如果是自私自利的“为己求”,求到之后虽然很快乐,但难免担心总有一天会失去,而老是处在缺乏安全感的痛苦中。如果是“为人求”,因为是抱持着“得到固然很好,得不到也无所谓”的心态,比较不容易感受到所求不得的痛苦。

就以我个人为例,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生必须追求什么目标,但是我有一个大方向,如果能够顺利走完全程当然最好,万一达不到也没有关系。因为那是因缘不成熟的关系,与我个人的得失无关,但如果是为个人追求而得不到,可能就会很痛苦。

所以,“为己求”是痛苦的,“为人求”虽然比“为己求”略胜一筹,但最好还是什么都不求。如果能够什么都不求,只是不断地努力耕耘、成长、奉献,无论自己有多少力量都尽力争取,得到了以后再奉献给别人。在这个过程中所得到的快乐,是别人无法夺走的,这也才是真正的快乐。

上一节:31化自私的欲望为奉献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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