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丈和尚(749-814)是第一位制定禅院生活规则的禅师。有名的《百丈清规》就是他给清众及修行僧制定的。
其中有一条规定:每一名僧众都要进行体力劳动,清规中称为“作务”,又名“普请”(即请禅院内全体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劳动的意思)。
百丈和尚就是年事已高时,也仍不放弃劳作。众弟子们多次恳请他休息休息,可他总是身先士卒。
一次,有一位弟子把他的工具,一把镰刀藏了起来。这位弟子想:如果工具没有了,师傅想工作也工作不成了吧。
百丈当天没有去作务,然而也没有进食。
问他为什么不吃饭时,百丈说:“不参加劳动,是不可以吃饭的。”
《易经》中有句话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勿息”;《圣经》中说:“天父常劳作,其子亦劳作”。道理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