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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美善相乐”的人生

    好的艺术作品,既能使人觉有一种境而引起一种与之相应之情;如此则欲使人有某种情者,即可以某种艺术作品引起之。人之各种情,有适宜于社会生活者,有不适宜于社会生活者,自社会之观点看,其适宜于社会生活者是善的,其不适宜者是不善的。有艺术作品,能使人觉一种境而引起一种善的情者,此种艺术作品,自社会之观点看,可以有教育底功用,可以作为一种教育的工具。
    儒家对于乐极为重视;其所以重视乐者,即以为乐可以有教育的功用,可以作为一种教育的工具。《荀子·乐论》及《礼记·乐记》皆以为某种底乐,可以引起人之某种底情,所以欲使人有某种情者,即提倡某种乐。《荀子·乐论》说:“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和而不乱。”又说:“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征诛须用人之某种情;揖让须用人之另一种情;此等情皆可以某种了引起之。所以说:“征诛揖让,其义一也。”
    自社会之观点看,最好的乐,即能引起人之善的情者。《礼记·乐记》亦说:“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此所谓人道,即道德底标准。
    《荀子·乐论》又说:“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此说出乐之主要性质是和;有不变之和,可以说是和之理。乐之理涵蕴和之理;实际的乐,乃代表乐之理,亦即代表和之理者。故好的音乐可以使人觉和而引起其和爱之情。《荀子·乐论》说:“故乐在宗庙之中, 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下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
    《荀子·乐论》又说:“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自社会之观点看,好的乐能引起人之善心,使其潜移默化,日迁善而不自觉。所以乐能“移风易俗,天下皆宁”;《诗序》说:“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论,美风俗。”诗亦是一种艺术。照以上所说之理由,任何一种艺术,皆可有教育的功用,皆可以作为教育的工具。不过有些艺术,因其所凭籍工具之不同,其感人或不能如乐之普遍耳。艺术的作品是美的;道德的行为是善的;用美的艺术作品,以引起道德的行为,此之谓“美善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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