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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上午10时,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河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邢台市佛教协会会长弘川老和尚追悼会在南宫普彤寺举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北省佛教协会会长净慧老和尚主持了追悼会。省委统战部郭凤阁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厅马宇骏副厅长、省政协民宗委陶家顺副主任、省委统战部宗教处赵明远处长、省民族宗教厅朱燕增处长、白洋处长等党政领导,以及河北省佛学院师生九十人、来自各地僧俗信众近三千人参加了弘老的追悼会。
弘川老和尚生于1927年,河南偃师县人,1947年因战乱流落台湾,1954年披剃,1955年受具足戒,1963年任台北大慈寺方丈, 1984年由香港辗转回到祖国大陆,1987年任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1988年当选为河北省政协常委、河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1992年住锡南宫普彤寺主持寺院修复工作。弘老一生严持净戒、专弘戒律,在各地传授三坛大戒二十余次,著述《僧伽作持要集》、《三归五戒八戒浅说》、《半月诵比丘戒仪式》、《佛门缁素临终要语》、《盂兰盆经浅释》、《四分律比丘戒本今释》等著作。
弘老于2004年11月13日上午10时20分安详示寂。普彤寺两序大众及信众为缅怀弘老的崇高品德,于11月13日至19日举行了弘川老和尚圆寂念佛回向法会。期间弘老遗体停龛七日,信众瞻仰礼拜,念佛回向。
封龛仪式于19日上午9时举行,临济寺住持有明老和尚主法。随后举行了弘川老和尚追悼大会。追悼会上,净慧老和尚首先宣读了中国佛教协会发来的唁电,唁电赞扬了弘老的一生:"弘川法师修行精进,解行相应,为法忘躯,度众无数,深受广大信众的爱戴。他一生坚持爱国主义立场,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为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省民族宗教厅马宇骏副厅长致悼辞。他在悼词中代表省委统战部、省政协、省民族宗教厅对弘老的去世表示沉痛的哀悼。要求大家"学习和继承弘川法师艰苦朴素、严以律己的优良品质;学习他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菩萨精神,继续致力于佛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追悼会后弘老的遗体在僧俗信众护送下运往邢台佛光山荼毗。净慧老和尚主持了荼毗仪式。(明勇供稿)